鹿寨县建立四项机制加强“一把手”监督
本网鹿寨讯 近年来,鹿寨县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当作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形成对“一把手”的全方位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强化警示教育,建立“一把手”廉教机制。组织开展“清廉务实、执政为民”,“清廉为政、永葆纯洁”,“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等一系列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各单位“一把手”结合主题向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并公开作出“清廉为政”的承诺。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们从展示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推行领导干部廉政知识考试制度,试行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通过考试加深领导干部对廉洁从政方面法律法规的认识,从而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一把手”约束机制。加强制度约束,规范“一把手”廉洁从政行为。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责述廉述效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健全全县乡科级单位“一把手”廉政信息档案。2010年以来,乡科级单位“一把手”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46人次。通过述责述廉述效评议会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措施100多条。召开民主生活会228场次,针对“一把手”梳理整改问题40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一把手”的作风建设。问责了群众反映强烈,履行工作不力的6名乡科级单位“一把手”, 对“一把手”从政行为形成有力监督
三、坚持预防在先,建立“一把手”防控机制。积极探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在全县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求单位“一把手”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权行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五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防控措施,报县纪委备案。及时在单位公开栏、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使“一把手”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四、实行动态监督,建立“一把手”监管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开辟网上信访举报平台,形成适时动态监督机制。同时,建立了实名举报“一把手”信访件优先核查机制,2010年以来,县纪委受理反映党政“一把手”问题信访件31件,查处“一把手”12人,实施信访监督23人(次),其中下达《整改通知书》4人(次)、开展信访谈话12人(次)、诫勉谈话人3(次),情况通报4次,信访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监督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一把利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