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部署党政机关停建清房工作和清卡专项活动

来源:桂林市纪委 作者:文新军 李新海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09:15 打印

桂林市部署党政机关停建清房工作和清卡专项活动

桂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春成出席会议

 

  本网桂林讯 11月12日上午,桂林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和清理办公用房暨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下简称停建清房工作和清卡活动)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停建清房工作和清卡活动,是坚决反对“四风”,强力推进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深入开展停建清房工作。在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方面,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批准并正在建设和续建项目,一律清理。未经审批的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准建设。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方面,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在领导干部公用房方面,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会议强调,对于会员卡存在的腐败现象,群众是看在眼里,骂在嘴上,恨在心里。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清退对象持有属于清退范围会员卡的,必须于2013年12月5日前自行退回送卡单位或个人,未持有或已自行清退的,均应于2013年12月10日前向本人所在的单位提交《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桂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春成,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祝广出席会议。


桂林市部署党政机关停建清房工作和清卡专项活动

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祝广出席会议

桂林市部署党政机关停建清房工作和清卡专项活动

会议现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