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原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受贿贪污41万领刑11年

来源:象州县纪委 作者:陈敬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15:50 打印

  本网象州讯 象州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征地过程中,收受贿赂30万元,伙同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47余万元私分,其个人分得11万元。

  11月5日,经象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象州县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