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四督查”让保障房分配实现“公平保障”

来源:柳州市住建委 作者:曾献华 覃倩倩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10:35 打印

  本网柳州讯 柳州市加大纠风工作力度,通过公示督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网络督查等形式,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保障房分配实现“公平保障”。
 
  

  一是强化公示环节的督查力度。柳州市规范了“统一轮候,分类选房,困难优先,过程透明”的保障性住房轮候选房操作办法,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听证轮候、准入退出、公示等制度,健全街道和城区、建设主管部门“三审核,两公示”制度。纪检监察部门、住建委、城区政府在公示环节严格把关,通过随机抽查、程序审查、接受群众举报等形式,把好进口关。
 
  二是深入现场实地督查。市监察局全程参与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分配等各环节,现场监督,查阅档案,询问群众,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所有环节透明、公正、公开。
 

  三是联合各界共同督查。柳州市邀请市人大、政协代表对保障房分配全程进行监督,摇号分配均有业主代表亲自完成。市住建委还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清查,清退强制占用、拖欠租金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个人),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
 
  四是网络公开阳光督查。柳州市建立了“柳州住房保障网”,在网站上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计划任务、年度任务分解、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程序、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实现 “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 的“五公开”,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在网络上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诉、举报和核查、回复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使真正困难的家庭住上保障房。
 

  目前,柳州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廉租房制度覆盖至月均低于800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制度覆盖至月均低于1500元低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覆盖至来柳工作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柳州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开创了旧城改造和住房保障相结合的新模式,惠及1.33万户职工家庭,成为广西最大的民生工程。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