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龙江:民主议事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

来源:永福龙江乡纪委 作者:韦志葵 张鹏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0日 16:21 打印

  本网永福讯 为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策在监督中落实,民主在议事里体现”,永福县龙江乡党委着力创新民主议事载体,通过把“选择权”、“话语权”、“打分权”交给广大党员群众,从而有效规避了支部书记“一言堂”、“大嗓门”、“说了算”的独霸局面,从深层次激活广大党员群众议事热情。

  一是开展党员“微故事”展评,把“选择权”交出来。通过“三会一课”这一载体,每季度在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群众中开展一次“寻找最美党员”活动。坚持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让与会党员、村民充分交流、探讨、挖掘身边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为人处事方面的“闪光言行”,最终民主投票确定最佳人选,以简短、通俗、易懂的“微故事”的形式概述其先进事迹呈报乡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与乡党委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及其优秀作品给予联合表彰奖励。

  二是推广“五要六不”议事法,把“话语权”扩大来。针对提交组织或集体讨论的有关事项,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五要五不”民主议事法(即:参会人数要合法、发言之前要举手、正反双方要轮流、领导发言要末位、表决通过要过半、不准跑题、不准超时、不准打断、不准攻击、不准偏袒、不准争论),在坚持民主协商、平等参与等原则的基础上,集中解决基层组织建设、村民自治事项、惠农政策落实、乡村中心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从扩大基层党员群众“话语权”入手,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开展“现场实绩评议”制,把“打分权”留下来。着力完善新农村指导员、贫困村第一书记实绩考评办法。乡党委积极组织村“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等对新农村指导员、贫困村第一书记开展一年一次的现场实绩评议活动,由新农村指导员、贫困村第一书记在其工作成果现场进行实绩解说,自亮“家底”,相关人员根据考核表的各项考核指标现场评议打分,乡党委政府给予综合评价,并把评分表及综合评价结果报县相关部门作为新农村指导员、贫困村第一书记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开展“月绩公示”制,把“监督权”用起来。在总结和借鉴“一诺二评三公示”制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领导班子“月绩公示”制,将该乡党政正职领导及其领导班子每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实绩通过乡党委政府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永福党建网等进行公示。通过“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监督员、社会群众代表公开监督、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班子成员承诺、践诺、兑诺情况进行“星级评定”,聚集问题,找出差距,从而在班子成员内部形成“你追我赶”局面,营造干部职工队伍工作“争先恐后”氛围。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