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旁听庭审”促警示教育常态化
来源:南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9日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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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巴山讯 马山县纪委与法院、检察院强强联手,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拓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渠道。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由纪委、法院和检察院分工负责的沟通协调机制。法院提前将案件的名称、开庭的时间、地点等情况提供给纪委和检察院,由纪委和检察院具体负责通知事项,确保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明确案件范围。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意义深刻的违法犯罪案件,带有系统行业特点的典型案件,其他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案件等列入旁听庭审的范围,以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三是确定旁听对象。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岗位、重点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参与旁听,增强预防效果。
四是注重发挥实效。庭审结束后,及时组织旁听人员座谈讨论,分析案发原因,以个案为警示,深刻对照检查。案发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廉政措施,达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的目的。同时,纪委、法院和检察院对已发案件的特点、成因、规律进行分析总结,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职务犯罪规律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领导参考。
今年以来,该县联合开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三次,参加旁听人员达20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