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严查民生案件显成效

来源:钦州市钦南区纪委 作者:胡翠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9日 10:23 打印

  本网钦南讯 钦州市钦南区纪委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村屯,挖掘案源,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案件,切实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犯,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至9月,该区已立案查处民生案件11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一是深入群众,广挖案源。区纪委以自治区党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为契机,改变以往大多是从来信来访中排查案源线索的工作方法,变被动为主动,深入村屯走访群众,广泛收集群众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惠农资金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意见,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中查找案件线索并进行初核。

  二是迅速查处,严惩不贷。对于收集到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筛选、评估论证、制定方案;锁定办案目标后迅速出击秘密进行初核,把外围材料做扎实。调查对象到案后,区纪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办案人员利用外围证据组织谈话,快速突破。由于是涉及民生的案件,影响恶劣,案件突破后,除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的党政纪处分外,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创新措施,文明办案。充分发挥了区委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和信息交流制度,在全区形成“联合取证、协调同步”的办案格局,实现办案任务、办案力量、办案手段的联运和协调,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如在查处某镇建设所所长和村干部利用在为村民申请办理危房改造机会,大肆收受村民“好处费”的案件中,采取上述办法,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案件突破、党纪立案、移送司法机关的相关办案工作。

  四是以案促教,强化教育。在查办案件中,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采取边查处边说教的方式,对普通群众进行党纪法规宣传,对涉案人员进行政策攻心,说服感化,使办案过程成为教育干部群众、宣传党纪法规的过程。如在查办某镇镇、村干部在替群众办理强农惠农补助资金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一案时,区纪委主动联系区检察院到案发所在镇组织召开镇、村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党纪法规宣传,敦促相关涉案人员限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目前,已有5名党员干部交待自己违纪事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