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严把“四个环节”确保县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大新县委办 作者:苏美仙 陈斌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3日 08:46 打印

  本网大新讯  作为崇左市开展“阳光权力”打造工程试点县以来,大新县严把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公开运行、强化监督等四个环节,着力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真正让县委权利“看得见”、“摸得着”、“能监督”。

 

  严把厘清职权环节,确保科学化定责。该县采取县委书记带头清、县委常委全员清,各职能部门参与清的方式,分层次对县委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初步审核,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县阳光权力网对审定后的职权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知情权。共清理出县委职权160项,其中县委集体职权21项,个人职权139项。通过厘清职权,增强了县委领导集体在广大干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促进了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严把规范程序环节,确保规范化运行。该县按照依法、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结合清理出的职责和权限,修订完善了《中共大新县委全委会工作规则》、《中共大新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编制《中共大新县委职权流程图》,公布县委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提高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严把公开运行环节,确保透明化决策。该县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行旁听制度,坚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全委会,邀请委员、代表列席和旁听会议,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打造公开运行平台,利用县政府网、县阳光权力网,对县委决定事项进行公开,在县电视台开设党务公开栏目,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过程进行公开,广泛宣传县委权力运行情况,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对干部群众关注、关切和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举行新闻发布活动,让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工作动态和具体情况,激发干部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

 

  抓好强化监督环节,确保多元化监督。该县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员,定期组织开展视察和检查活动,确保县委决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积极建立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评议六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同时,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监督员情况反馈会议,听取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坚持每个月对民生项目建设情况检查一次;坚持每个月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在县电视台通报一次;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会,确保县委决策贯彻落实。结合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实效,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互相配合,协调一致的整体监督合力。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