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纪委“四项”措施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来源:北海市纪委 作者:北纪宣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3日 11:12 打印

  本网北海讯 中秋、国庆将到,北海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四项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一是早作部署。9月5日,北海市纪委常委会对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有关要求进行专门学习,并研究制订了《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决定在9月5日至10月15日开展一次“廉洁过节”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组织专题调查问卷等工作,全面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同时,由市纪委三位副书记牵头组织,分批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贯彻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加强检查。

  二是营造氛围。节前通过新闻媒体组织有关专题采访、报道,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在全市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提醒教育活动。在中秋、国庆节前,通过在新闻媒体印发“廉洁过节”公开信、发送手机提醒短信等方式,向全市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倡议廉洁过节、自觉抵制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在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专门受理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举报。抓住重要节点,加强对中秋、国庆等期间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北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宁小平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教育预防和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