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四管齐下”狠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节礼不正之风

来源:陆川县纪委 作者:李伟荣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0日 16:31 打印

  本网陆川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及玉林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陆川县立足早预防、早部署,“四管齐下”狠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一是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玉林市纪委有关通知下发后,陆川县迅速结合实际,制订下发了《陆川县纪委监察局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及时召开本乡镇本部门关于狠刹不正之风活动动员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9月9日在县电视台“陆川新闻”栏目播出通知精神,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内网、手机短信、广场大型电子显屏等平台宣传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向群众公开举报电话;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县4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过廉节"温馨短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中秋节、国庆节禁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廉政约谈,重申廉政纪律。为确保狠刹中秋公款请客送礼歪风这一规定执行到位,确保文明过节,节俭过节,该县纪委坚持从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起,通过节前廉政“约谈”,将监督关口前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是强化督查,严肃责任追究。成立县机关不正之风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互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给予曝光。同时,将党员"双节送礼"不正之风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