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民主评议向“四风”宣战
本网玉州讯 玉州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工作。
一是创新评议方式。采取网络调查、电话调查、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监督和部门(单位)自评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区、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联动、分级负责、分类评议、综合评方式进行。聘请1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让更多的群众直接参与监督。增加评议对象,除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外,从具有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区直的科长中,随机抽取100名科长进行民主评议。采取下级单位评、机关单位互评、“两代表一委员”评、企业工商界评、服务对象评、特邀监督员评等方式,通过听取被评议科长作工作演讲,发放评议表进行评议。
二是明确评议重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整治“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作为评议重点,主要从发展环境、转变职能、作风建设、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依法行政、反腐倡廉七个方面重点评议各级政府;从依法履职、作风建设、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反腐倡廉五个方面评议各级管理类部门(单位);从依法经营、作风建设、服务群众、事务公开、反腐倡廉五个方面评议各级服务类单位;从创新意识、政治立场、政绩观、对待群众态度、服务群众意识、民主决策、廉洁从政等方面评价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方面的情况。
三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将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纳入区纠风办常态化工作中,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动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寻人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实施方案》和《民主评议工作纪律》等文件,对开展评议活动进行科学规范。制定一系列问责办法,形成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为基准的系列问责机制。建立评议结果奖惩机制。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对评议结果奖惩机制。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岗位和个人,对在评议中落后的单位、岗位进行公开批评和督促整改。将评议结果应用到年度工作考核、机关效能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单位验收中,将各级干部作风评议结果作风评议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效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