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正之风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田金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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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玉林讯 日前,玉林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有关通知精神,严守八项规定,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不准”:不准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土特产品;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借用下级单位车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开展各种节庆活动;不准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敏感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部署上来;要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做到“八个不准”,坚决刹住节日期间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自我教育,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心理,做到令行禁止、绝无例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坚决纠正落实规定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