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群众,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来源:崇左市龙州县纪委 作者:张庆新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09:09 打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如何才能真正提高群众工作本领?笔者认为,只有“怕”群众才能做好群众工作。“怕”不是害怕,是发自内心的站在群众立场上考虑问题,是由衷地对群众的尊重。

  “怕”群众才能尊重群众意愿。当下,我们的很多干部对群众动辄大声吆喝,有某副镇长就大声对群众自称“老子”,这样的副镇长到底是为人民服务的镇长还是让群众为他服务的镇长呢?用“老子”自称的干部,怎么可能去尊重群众,真正了解群众的意愿,真正去维护和实现群众的利益呢?这位副镇长如果从心里“怕”群众,语气“温柔”一些,态度谦虚一些,称呼合理一些,把群众当主人,当自己的兄弟姐妹,工作效果应该会截然不同。

  “怕”群众才能提高为群众工作能力。现在,一些干部工作方法粗暴,不讲道理,不讲方法,不讲态度,这样的“三不讲”把工作搞砸,把群众基础搞垮。同样一项工作,有的人干得满堂彩,有的人却干得“乌云密布”。其原因就在于群众工作能力的高低。而根本就在于是否“怕”群众。不“怕”群众者,简单粗暴,理所当然,老子天下第一;“怕”群众者,细致耐心,真诚沟通,把群众摆在第一。在这样“怕”与不“怕”之间,“怕”者认真研究了工作方法,累积了群众工作经验,和群众成为好朋友,不断地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不“怕”者,忽略群众工作,长此以往,很可能成为群众工作的“低能儿”,被党和人民抛弃。

  “怕”群众是一种思想境界,更是一种政治立场。因“怕”群众而收获工作顺利、群众满意、及至社会和谐,何乐而不“怕”!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