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中秋送礼歪风
中央纪委常委会日前召开会议强调,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当前,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节日收礼难以治理,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难监督的就是节日收礼,那几乎是“一对一”在黑暗中进行的。另一个原因,则是法律制度上的漏洞放纵了对收礼的惩处,节日收礼并不会被认定为受贿。
由于刑法所规定的受贿罪的违法行为,在客观方面要求具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的行为,即收受财物必须与为他人谋利具有对价关系,即必须有“权钱交易”。才能认定构成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构成要件,因此,我国刑法应对官员收受的礼物进行估价后来核定收受礼物的价值和是否存在谋私利行为,以价值额度和存在谋私利来认定受贿行为进行量刑定罪,并依法予以惩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4条的规定一些官员利用节日收的礼金,因为没有明确的请托事项,或者其请托事项未被查实,于是不能以受贿罪论处,最后往往被视作“合法的灰色收入”。第74条应将无论收受礼物多少,只要存在行谋私利都要给予最重的纪律处分。要让各级官员清醒的认识到,中央纠正“四风”、中央加大反腐的决心没有变,只要官员触犯了党纪国法必将受到最严厉的惩处。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就应该练就一副“火眼金睛”的本领,善于识别收受礼物违纪行为的能力,中央纪委提出要坚决刹住借节日送礼、公款吃喝之风,不但给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更给一些心存侥幸、动机不纯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如果那些试图行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执迷不悟、我行我素,那等待他们的必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中纪委提出要坚决刹住借节日送礼、公款吃喝之风,传递出的是坚决打击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坚决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这一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贯彻落实。只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顶风违纪者不手软、不姑息,就一定会取得纠正“四风”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刊于强国论坛)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