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坚持四个结合护航“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开展
一是坚持专门机关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强大监督检查合力。将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专门监督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特邀监察员监督等监督力量有机整合起来,纳入统筹监督检查体系,组成了50多人的强大监督检查队伍,并根据监督人员的来源部门、专业特长、优势特点进行合理搭配,组合成5个具体督查指导组,分片包干负责12个县区和5个开发区的跟踪监督。同时,与南宁日报、电台、电视台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监督优势,及时互通情况,联合开展监督,做到信息互通、结果互用、工作共推,形成强大监督检查合力。
二是坚持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提升监督检查实效性。根据活动部署要求和工作推进需要,灵活运用集中检查、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农场(队、组)实地一线检查,详细了解活动组织、群众发动、“三清洁”开展、基础设施完善等实施情况。同时,提高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实地暗访频率和比率,采取无当地陪同人员、无特定目标、无特定群体、无特定路线、无远近之分的“五无”检查方式,完全避开受检单位安排,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倾听群众真实愿望,发现活动开展真实问题,推动活动务实开展。
三是坚持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与完善措施相结合,发挥监督检查纠偏促建功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监督检查双向承诺书”,监督检查人员填写发现问题、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填写问题确认、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约束双方督促整改和接受整改责任,并综合采用现场督办、通报督办、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于整改效果不好的重新进行整改。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对普遍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对于重大问题,直接向党委、政府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四是坚持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工作问责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刚性作用。将活动开展纳入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绩效考评范围,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考评,并把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督办整改效果作为绩效考评加分或扣分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检查刚性作用。同时,制定活动专门问责办法,将活动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全部纳入问责范围,并明确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增强监督检查威慑力,保证活动目标任务落实。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