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督好三支队伍助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韦宗朝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13:19 打印

     本网玉林讯   自治区、玉林市“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电视动员会召开后,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在确保本机关“美丽玉林·清洁乡村”工作取得实效、作出表率的基础上,组建督查专班,以督促好“三支队伍”为工作重点,助推全市群众开展“美丽玉林·清洁乡村”行动。

  一是督促好干部回乡工作队。4月25日开始,玉林市组建千支干部回乡工作队开展“清洁乡村、服务家乡”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回乡服务、建设家乡,积极参与到“美丽玉林·清洁乡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去。为确保工作实效,玉林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各干部回乡工作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迅速回乡进村,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建设美丽玉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干部引导、人人参与、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整体氛围,对进驻不及时、开展工作不力的工作队进行公开通报。

  二是督促好地方党员干部队伍。督促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督查示范带动到位、责任落实到我、督查问责到我,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广大群众在“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资金、物资、人力、智力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各村制定好清洁家园的近远期规划和长效机制,完善好规划,抓好方案实施与落实,结合实际确保“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督促好纪检监察队伍。为保证玉林市委、市政府开展“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玉林市纪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开展“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有关规定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开展“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涉及活动的人、财、物的监督检查。细化督查方案,创新督查手段,强化常规督查和明察暗访的有机结合,加强对督查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问责管理办法,形成长效的保障机制推动工作责任落实,为“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活动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证。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