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11:54 打印

  第1阶段

  宣传发动

  从2013年4月开始到6月。各地各村屯要广泛宣传、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积极筹措资金。要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政策、了解民情,与群众一起研究方案、制定措施、全面启动。

 

  第2阶段

  全面整治

 

  从2013年6月到2014年3月。组织全区村屯全面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集中各种资源、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整治项目的管护制度和村屯保洁员队伍。

 

  第3阶段

  巩固提高

 

  从2014年3月至2014年10月。继续实施工期较长、尚未完成的整治项目,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总结,好的经验要发扬,不足的地方要改进,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第4阶段

  验收评价

 

  从2014年10月至12月。自治区组织验收考评组,对活动进行验收考评,总结经验。验收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责任。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