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笔钱还能退回来,为村里挽回了损失,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灵山县佛子镇某村干部从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返还的村集体资金时高兴地说。
此前,该县某片区廉洁工作站干部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某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劳某某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随即层报县纪委监委处理。经查,劳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45万余元。最终,劳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应返还的村集体资金全额返还村委会。
基层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以群众感受最深切、最关心的农村集体“三资”、校园餐、养老、医保等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采取“室组地站”联动监督、部门联动起底排查、畅通“线上线下”信访举报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片区协作联合办案等模式深挖细查、合力攻坚,坚决治“蝇贪蚁腐”,严查基层“微腐败”。今年以来,该县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0件199人,处分111人。
“我们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优先查处、及时解决,对克扣、截留、违规收取群众资金的实行‘案清款退’,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灵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严肃查处案件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把推动返还群众财物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召开现场会、上门返还、解除冻结等方式将有关涉案财物返还到群众和集体手中。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返还群众财物折合金额1277万余元,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查办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灵山县纪委监委深化系统施治,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约谈提醒、类案分析等方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行业廉政风险排查,完善监管制度,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建立“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督题”机制,持续跟进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理,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1份,推动建章立制30多项,排查整治群众身边突出问题256个,为民办实事好事500多件,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灵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