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主动投案”成为反腐败斗争中的高频词。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连续发布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符红斌、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副总队长罗爽主动投案的消息。今年8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审查调查信息中,已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投案。这一现象的背后,既彰显了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威慑力,也体现了政策感召与思想教育的协同效应,更折射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综合效能。
贪腐行为的本质,是对权力的滥用和对纪法的蔑视。而侥幸心理,则是腐败分子自我欺骗的“麻醉剂”。一些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初期,总以为“操作隐蔽”“关系到位”“风险可控”,甚至幻想“退休即安全着陆”。但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无论是“小官巨贪”还是“大老虎落马”,无论腐败手段如何翻新,最终都难逃纪法严惩。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有2.5万人主动投案、9.1万人主动交代问题,这一数字如警钟长鸣、似利剑高悬,让任何心存侥幸者都能清醒意识到:反腐败的天网已然织密,任何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终将无所遁形,唯有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才是唯一的救赎之路。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对主动投案者从轻或减轻处分,绝非对腐败的妥协,而是纪法刚性要求与政策人文关怀的统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均明确规定,对主动交代问题、认罪悔过的,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这一制度设计,既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逻辑内涵,也传递了“错误必须纠正、悔改应当宽容”的政策导向,让违纪违法者明白:组织不是“对立面”,而是帮助其“迷途知返”的坚强后盾;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不是“自投罗网”,而是争取宽大处理的唯一正确路径。如果心存侥幸,欺瞒组织、拒绝组织的教育挽救,最终只能是错上加错、自食其果。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对违纪违法者而言,主动投案不是“终点”,而是驱散侥幸心理,重新回归组织怀抱、正视错误的起点;对政治生态而言,不仅是“刮骨疗毒”,更是“固本培元”,是净化修复的契机,是对侥幸心理的彻底否定。主动投案从“个案”变为“现象”,不仅是“不敢腐”的强大震慑直接体现,更是“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和“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共同作用的结果,标志着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已经从单纯的打击腐败,转向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消除贪腐的侥幸空间、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每一个主动投案的案例都是鲜活的教材,每一项制度创新都是坚实的基石。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提升治理腐败的总体效能。对主动投案者,既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也要深挖案件背后的系统性风险,推动行业性整治;对拒不交代、试图蒙混过关者,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不贷,坚决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只有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消除贪腐的侥幸空间,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才能让清风正气充盈每一个角落,让政治生态的“清风”驱散腐败的“雾霾”。(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