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以制度刚性破除形式主义痼疾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5年09月11日 15:3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后,党中央在作风建设领域打出的又一记重拳。从“厉行节约”到“基层减负”,制度建设的连续性与针对性一以贯之,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向深里抓、实里做的坚定决心,也为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顽瘴痼疾提供了治本之策。

 

  形式主义之弊,关乎党的事业根基。形式主义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而是消解政策执行效能的“中梗阻”,是割裂党群干群关系的“无形墙”。从“文山会海”到“过度留痕”,从“层层加码”到“责任甩锅”,基层干部疲于应付表象功夫,耗费大量精力在“虚工”而非“实绩”上,严重背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此次《规定》的出台,正是对这一问题的靶向施治,旨在通过制度划清边界、厘清权责,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实干为民。

 

  制度赋能,为减负划定硬杠杠。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脉相承,《规定》的最大亮点在于强化制度刚性。例如,对会议规模、文件篇幅、督查考核频次等提出量化标准,将“减负”由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硬指标;建立基层减负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减负”从临时性整治转向常态化治理;明确“负面清单”和问责条款,为识别和纠治隐形变异形式主义提供标尺。这些设计直击“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怪圈,用制度的“明规则”破除潜规则的“暗流转”,体现了“过紧日子”理念向治理效能领域的延伸拓展。

 

  化风成俗,需监督与文化双轮驱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若想让《规定》真正落地生根,需构建“监督—问责—教育”的全链条机制。一方面,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探头”作用,结合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变通落实”“数字减负”等新问题;另一方面,需将减负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对阳奉阴违者严肃追责,形成震慑效应。更重要的是,要在党内培育“重实绩、轻痕迹”的文化土壤,将减负与激励担当相结合,让干部从“怕问责”转向“敢作为”。如同“厉行节约”最终需内化为价值自觉一样,“基层减负”也需升华为“实干兴邦”的政治文化。

 

  从延安整风运动到新时代中央八项规定,我们党始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革新作风。此次《规定》的印发,既是对基层呼声的回应,更是对“国之大者”的深远谋划。当制度刚性成为破除形式主义的“破冰船”,当基层干部从“疲于应付”转为“心无旁骛”,党和人民事业必将凝聚起更磅礴的奋进力量。唯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方能确保减负之效如“厉行节约”一般化风成俗,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永不褪色的作风名片。(博白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