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灵川县纪委监委查处了该县九屋镇江头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石某某、副主任徐某某通过虚增支出、虚开票据等方式套取村“两委”资金,以及未将村委收取的场地租金和联系单位帮扶资金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和使用、坐收坐支的违纪问题,最终,石某某、徐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案件查处后,该县纪委监委督促九屋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及时做好村务公开及财务规范管理。
近年来,灵川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持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从源头上规范“三资”管理,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
农村集体“三资”点多面广,单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难以覆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贯通各级各部门责任链条,构建协同高效的联合监督体系。横向,与巡察机构、农业农村、审计、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监督、线索移交机制,实现纪巡融合、纪审互动、纪财贯通;纵向,完善“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小组”的片区协作监督模式,全面起底核查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已召开线索研判会3次,开展联合监督11次,梳理排查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线索15件,立案14 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针对查办案件暴露出的“三资”管理过程中制度漏洞、监管缺失、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向相关单位制发工作提示函及纪检监察建议6份,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登记等10余项制度规范,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规范有序。
此外,为从根本上破解“三资”监管难题,该县打出“清单+平台”组合拳。通过制发《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将“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民生资金等4个方面21项事项列为必须公开的监督重点,常态化对村务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大力推行清廉灵川链式监督平台,公示公开资源资产管理、项目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群众只要动动手指就能知“家底”、查“家务”,发现问题还可以一键举报,确保信息全面公开透明。(灵川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