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谈丨严查严治公款旅游问题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年06月18日 07:56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朵海生擅自变更培训方案内容,要求第三方培训机构在行程安排中多设置旅游景点,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辽宁省公安厅原一级巡视员王念洪多次接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安排,赴重庆、杭州、三亚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支付……在近期发布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多人因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被处分。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借培训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行为并未杜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本质上是特权思想滋生特权行为,甚至隐藏权钱交易。换个角度想,一些人之所以甘愿为公职人员游山玩水提供“免费午餐”,无非是看中了领导手中的权力。借旅游之名,行权力寻租之实。看似没花公家一分钱,实则危害不小,不仅助长了享乐奢靡之风,更侵害了公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廉洁性。

  旅游本是私事,但和“公款”“公权”发生关系,就模糊了公私界限、突破了纪律红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等违纪情形纳入纪律处分的范畴,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公款旅游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公私界限模糊,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的铁规矩、硬杠杠视而不见。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弦”,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切莫“拐道”赏景忘了归程。

  心有所定、行有所止,方不逾矩。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用好公款旅游典型案例,做实以案促学、以案说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对照剖析、从严检身正己。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公款旅游行为及时发现、精准施治,抓具体、抓反复、抓深入,真正让公款旅游寸步难行。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