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次谈话,我对自身肩负的职责以及岗位潜藏的风险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深刻意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今后我一定加强部门管理,持续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近日,灌阳县文市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在接受该县纪委监委的约谈后,颇有感慨地说道。
此前,该镇纪委在开展督查时,发现该镇党群服务服务中心个别窗口工作人员存在上下班纪律遵守不严格,导致群众办理业务不及时等问题,于是立即对相关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部门管理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履职干事的能力。
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重点聚焦群众关切,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该县纪委监委会同有关党组织在精准用好“抓早抓小、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干部厘清问题,找出“病因”,并因人因事区别对待,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使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4年以来,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44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为250人次,占比55.9%。
为防止一谈了之、故态复萌,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好“回头看”,建立“发现问题、谈话提醒、跟进整改、跟踪问效”的闭环机制,不定期回访犯错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其接受“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后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问题整改等情况,对未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最大效能。2024年以来,共回访党员干部60人。(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