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在调查受贿犯罪时,应及时收集和固定行贿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证据,推动受贿行贿一起查……”日前,岑溪市监检法三家召开联席会议,围绕职务犯罪案件认定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岑溪市纪委监委强化监法检“内外”联动,建立市监委同法院、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工作中发现的共性和普遍性问题进行讨论,着力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堵点,全面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质效,形成反腐败合力。
该市纪委监委还注重向内联动,坚持查审衔接堵“缺口”,针对案件存在的堵点卡点瓶颈问题,审理部门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查审部门“室室”沟通联动。
“被审查人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仅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应定性表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鉴于礼品已灭失,难以认定具体价值的,应由被审查人对收受的礼品合理折价为钱款,主动登记上交组织处理。”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问题,审理部门向案件查办部门进行日常答疑解惑,通过充分的沟通会商,与承办部门共同研究,破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实践难题。
此外,针对案多人少、时间紧任务重、案件集中移送等结案难题,该市纪委监委强化“室地”“地地”协同联动,积极探索交叉审理新模式。
“交叉审理能够面对面地交流互鉴、学习好经验好做法,我在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上都有很大进步。”刚接触纪检监察工作不久的镇纪委干部小梁分享心得道。
该市以“地地”联合协作为基础、按照“查审分离”原则,将14个乡镇按片区划分为4个审理小组,既分工又合作。集中各镇业务骨干统一办公、交叉审理,形成结案合力。在明确交叉审理的案件范围、流程的基础上,全力攻坚案件,审核案件与指出问题同步开展、补充证据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靶向扫描”,立行立改,严抓“质量关”的同时严把“时限关”,有效推动全市案件审理质效。(岑溪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