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筑牢选人用人监督网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5年03月06日 08:50

  “经审查,该名干部于2023年10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已过影响期,建议不影响其进一步提拔使用……”近日,博白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函后,如实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党风廉政意见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博白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筛查,审慎、规范、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防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征求意见主体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逐项筛查,结合日常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精准把脉”,客观公正提出党风廉政意见。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强化与县委组织部协同配合,通过建好用活干部廉政档案,全方位准确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将干部任免、问题线索、纪律处分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实施动态更新,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基础台账,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供有力支撑。目前,该县己健全完善725名科级及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此外,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廉政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权力导致廉政审查意见失实、造成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等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939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22人。(博白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