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室在办理梁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调取被审查人的任职文件不齐全,请尽快逐项补充修正……”近日,博白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纪检监察室办理的一起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现场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案件质量评查是提高案件质量有效举措。近年来,博白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推行“一案一评查”工作机制,推动案件审理和案件查办形成合力,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该县纪委监委做细做实日常评查,常态化开展全面评查,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骨干力量等组成评查组,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逐项检查、逐项打分,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将评查意见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做好以评促改工作。
案件质量评查是手段,整改提升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与整改落实同步进行,要求案件查办部门逐项对账销号、限期完成整改,并不定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积极构建“自查+评查+点评+整改+回头看”的“闭环式”评查机制,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每年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查漏补缺,也是一次业务知识更新升级的宝贵机会,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该县一位乡镇纪委书记就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说道。
此外,为深化评查结果运用,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制作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和派出监察室查办案件流程图,编发全套文书格式,并利用干部学习例会、“谈纪说法”大讲堂等学习平台,以及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交流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博白县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