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导致违规领取低保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近日,在收到灌阳县黄关镇纪委送达的处分决定书时,该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蒋某满脸懊悔地说道。
此前,黄关镇纪委监察办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镇3名已去世老人,仍在享受低保待遇。经核查,该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蒋某在接到老人的死亡信息后,未及时在低保系统中进行减员操作,没有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存在违反工作要求行为,最终蒋某受到警告处分。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排查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堵点”与“痛点”,灌阳县纪委监委构建了“室组局”联动机制,成立四个核查小组,对2021年以来的问题线索展开全面梳理,通过调阅资料、入户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围绕“应享未享”“重复享受”等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同时防范“违规享受”问题以及虚报、冒领、侵占救助补助资金等廉政风险,严厉查处“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典型问题。去年以来,共立案13件,给予政务处分13人。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着力强化日常监督,与民政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持续跟踪督办低保发放。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专项监督方案,严格按照“纪委抓督促、民政负总责、乡镇促落实”的工作原则,全面核查全县所有在保对象。截至目前,已清退因家属故意隐瞒不报以及审核工作不细致,而导致服刑人员和死亡人员违规领取低保41人,并且成功追回违规发放的低保金13.71万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低保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全力推动县民政局完善健全监管措施,有效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充分依托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全面排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困难对象能够及时得到救助,真正做到“应保尽保”。(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