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从严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2年04月22日 15:12

  “身边的真实案例给我敲了一记警钟,我们要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参加完单位的警示教育会后,一名党员深有感触地说。

 

  日前,玉州区纪委监委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下发了《关于5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的通报》,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把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作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力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玉州区纪委监委以从严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小切口”撬动纪律作风大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我们对查处的酒驾醉驾问题一律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提醒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革除纵酒陋习。”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该区还通过下发《关于重申“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从严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组织全区党员干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发送短信提醒等形式,常敲“警示钟”、常注“清醒剂”,促使党员干部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行动上的自觉。截至目前,共组织该区2246名党员干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关键之处在于从源头治理、从源头把关。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优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当前作风建设督查工作,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监督单位工作履职、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干部做到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在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在非工作时间对全区范围内的商场、饭店、酒店、农家乐等场所进行随机抽查暗访,畅通群众线索举报渠道,对党员干部在非工作时间违规吃喝、酗酒等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

 

  “针对卫健系统近年来酒驾醉驾问题仍时有发生的情况,我们健全完善了《卫健系统饮酒“六个严禁”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卫健系统有关负责人介绍。

 

  查处问题只是手段,标本兼治才是根本。为推动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取得成效,该区纪委监委积极督促各单位,尤其是发生过酒驾醉驾问题的单位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严抓严管干部队伍。截至目前,针对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共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4份,涉及党员干部5人,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3项。(玉林市玉州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