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2年03月29日 18:08

  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洛阳社区党总支部委员、洛阳社区卫生计生专干袁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4月3日,袁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金城江城区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袁希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9日,袁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广西江缘茧丝绸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韦贡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27日,韦贡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S211省道52公里200米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韦贡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4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1日,韦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