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忻城县房产管理所业务员蓝宇飞酒驾问题。2021年3月12日晚,蓝宇飞饮酒后驾驶未挂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19日,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蓝宇飞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蓝宇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忻城县红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干部韦晓宁酒驾问题。2021年3月12日23时许,韦晓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12日,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韦晓宁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34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韦晓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忻城县城关镇猫洞村村委副主任玉建武酒驾问题。2021年2月26日23时许,玉建武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1日,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玉建武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玉建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忻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