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参与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机关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采购内容:遴选 5 家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三)遴选对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宁市内具有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人员、设施及办公场所,提供专业采购代理服务的机构;
2.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录;
3.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报名及遴选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1年 9月10日至 2021年9 月17日08:00--12:00、15:00--18: 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可报名,节假日、周末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号附属楼302办公室。
3.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授权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4.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录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5.若报名单位的注册地址不属于南宁市的,则需要提供在南宁市内具有办公场所的证明(如分公司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领取遴选文件方式:
遴选单位将遴选文件电子版(免费)发至报名单位的报名邮箱,报名后未收到遴选文件的,应在报名截止前联系遴选单位,否则视为收到。
(五)遴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遴选文件须在北京时间2021年9月23日18时00分前送达。
(六)遴选时间: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评选小组进行遴选。
(七)遴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赵先生 0771-5338392
(八)遴选结果及通知:综合评分前 5 名的单位入围,遴选结果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入围单位,我单位无义务解释各单位未入围原因。
遴选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机关
2021年9月10日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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