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画说案│被“侵吞”的培训费

2021年09月02日 17:34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秋伶 覃春芳

 

  2015年至2017年间,南丹县委党校教师黄万玲身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违反廉洁纪律,为谋取私利,擅自联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获取642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代招”网络教育学员过程中,虚构学习费用和隐瞒录取注册的事实,骗取14名学员学费共计68750元;截留13名学员学费共计41760元。2020年6月,黄万玲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

   

  这正是——

本应身正师为范,

贪欲心起谋私利。

廉洁底线一触碰,

纪法严惩是必然。

(南丹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