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刘柏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玉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作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8月31日,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刘柏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玉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玉林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宪法监察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推进专项报告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玉林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非常重视。会前,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作专题调研,通过听汇报、察实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脱贫攻坚监察监督的工作模式、综合效果等,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审议玉林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
专项工作报告显示,玉林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市、县、镇、村联动,突出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重点,一体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共性问题整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作风改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坚持一线监督,连续三年开展“清风行动”,集中时间、人力、精力,直插脱贫攻坚一线开展监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精准监督,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扶贫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有效推动扶贫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坚持系统施治,创新以“五盯五查五联动”为载体,实施监察机关“抓系统”、督促25个扶贫责任部门“系统抓”,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规范实施、扶贫资金高效使用、干部作风扎实转变。坚持高压严惩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加强教育鼓劲,把严管和厚爱落实到监督全过程,激励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58条,给予政务处分480人,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3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7人。其中,严肃查处了陈锦、文东、庞光亮等严重违法案件,有效形成持续震慑。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专项工作报告指出,下一步,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加强对责任、政策、项目、资金、作风等方面的监察监督,一以贯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完善乡村振兴长效监督机制、提高乡村振兴监察监督能力水平上积极作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为玉林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提供坚强保障。(玉林市纪委监委)

玉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现场。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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