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了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梁植诚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梁植诚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防城港市监委把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工作报告,并广泛征求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扎实做好专项报告各项工作。
报告显示,市监委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牢牢扛起监督第一职责,突出重点,统筹谋划,把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一体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共性问题整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作风改进,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坚持专班专治,建立完善 “6+2”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和督查指导,构建贯通联动监督格局;精准履行监督职责,抓实专项监督,开展“一月一专项”“一季一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系统整治,突出边境地区扶贫监督,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抓典型案件、抓以案促改、抓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惩治腐败综合效能;建立 “三清单一台账”,实行对账销号,从严从实抓整改促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强化抓早抓小,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01条,给予政务处分103人,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31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7人。
报告提出,下一步,市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忠实履行职责,持续强化精准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新风正气;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监督实效,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强化监察监督,推动加快乡村振兴,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防城港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会议现场。
编辑:杨意超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