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书记你又来走访啦,有你们纪委来监督,这事我就放心了,我家全力配合县里的拆迁工作。”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乡的覃大爷笑着对来走访的乡纪委书记韦林锋说道。
今年6月初,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乡纪委书记韦林锋走访被限期拆除住房群众。对于韦林锋来说,等来这句“我放心”可不轻松。

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乡纪委书记韦林锋(右四)在走访拆迁群众。(农连奎/摄)
2020年7月中旬,国家水利部督查暗访组到河池市开展“清四乱”进驻式暗访督查,反馈大化县古河乡古河渡口下游、大化镇坡了村河段共33栋房屋涉及57户家庭,东兰县三石镇圩上屯、红水河第一湾仙女潭风景区码头6栋房屋涉及8户家庭侵占水域河岸线,要求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由于大化县、东兰县存在问题的整改涉及历史遗留和民房拆迁、群众安置等工作,难度非常大,各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整改工作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我们河池已经在水利部河湖‘清四乱’进驻式暗访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调推进会上立下了限时整改的‘军令状’,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水利部河湖‘清四乱’进驻式暗访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绝不能拖全区河长制工作的后腿。我们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立即跟上……”为扭转工作的被动局面,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河池市纪委监委及大化瑶族自治县、东兰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起来,强化工作纪律,压实相关部门“一把手”的责任,督促各部门克难攻坚、全面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一定要把违建民房拆除和群众妥善安置纳入一盘棋统筹考虑规划,确保涉及拆迁的群众搬得出、迁得安、过得好。”河池市纪委监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事前准备,事中推进,事后监管”进行监督。
大化、东兰两县纪委监委将侵占河道水域岸线房屋拆除和群众安置工作列入紧急政治监督清单,交由相关乡(镇)纪委和驻县水利局、住建局等纪检监察组组成的专项监督检查组,迅速照单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组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等重要论述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精神,深入一线,擦亮监督“探头”,始终紧盯拆迁工作人员实际工作是否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相一致,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否依规依纪依法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整个整改工作在保护好拆迁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整改精准到位,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在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推动下,大化、东兰两县先后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成立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征地拆迁、规划安置、岸线恢复、社会稳控等六个工作组,形成网格化工作格局,扎实稳妥整体推进整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迅速成立整改工作专班,进驻大化、东兰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认真研究违建问题整改方案中每个阶段措施的可操作性,把问题整改与群众安置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为确保整改方案既实事求是又立足长远,我们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了群众临时安置方案,并按政策标准落实临时安置生活补贴,确保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同时,督促相关部门统筹乡村振兴战略、文旅产业发展、县城未来规划等要素,采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置和商品房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搬迁安置。”河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沿河违建房屋整治过程中,河池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对有关河湖管理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全过程把握好政策和界限,出台具体补偿和安置方案,让拆迁群众吃上“定心丸”,确保问题整改顺利推进。
大化县古河乡覃大爷原本家在古河渡口下游的红水河边,因侵占河道被限期拆除。尽管县、乡政府工作队反复入户做了多次思想工作,但眼见倾注了大半辈子心血盖起来的房子就要被拆了,覃大爷始终接受不了,拆迁协议一直没有签下来。
该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及乡纪委书记韦林锋几次入户走访宣传,覃大爷逐渐认识到拆迁工作组的工作确实是依法办事,没有什么“猫腻”,对大家的拆迁政策都是一视同仁,覃大爷终于在拆迁协议上签字,配合腾空、拆除房屋。
一石激起千层浪,像覃大爷一样同意拆迁的群众越来越多。
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有了合法科学的顶层设计,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大化、东兰两县相关部门“开足了火力”,先后投入机械30多台班,共出动200多人持续奋战在拆违第一线。6月28日,东兰县红水河第一湾仙女潭风景区码头2栋侵占河道房屋完成拆除;6月29日,大化县古河乡古河渡口下游7栋房屋侵占岸线问题涉及的20户家庭全部签订搬迁协议,完成房屋腾空和拆除,协议签订率和房屋拆除率达100%;6月30日,大化镇坡了村河段7处房屋侵占岸线问题涉及的13户家庭、坡了村河段连排19栋房屋侵占岸线涉及的24户家庭已全部签订搬迁协议,并腾空和拆除房屋,搬迁协议签订率和房屋拆除率达100%;7月10日,东兰县三石镇圩上屯4 栋侵占岸线房屋完成拆除……

“清四乱”后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乡古河渡口下游。(谭立胜/摄)
仅仅20天时间,大化、东兰两县全面完成各种方案制定、群众思想动员、房屋物品腾空、临时住房安置、违建房屋拆除等工作,整治工作既从严从快又科学稳妥,实现了水利部河湖“清四乱”进驻式暗访反馈问题全整改全销号。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我们将以抓好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改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切实守住河池‘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擦亮生态文明的靓丽底色。”河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河池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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