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警示教育+家风教育”严防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2021年07月30日 16:48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吕晓艺 曾丽敏

  “因酒驾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再次酒驾被市纪委通报……”梧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三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很快在当地“刷屏”,其中两次因酒驾被处分的唐某某引起了群众的热议和媒体的关注。


  “经过办案部门的核查,虽然其酒驾问题背后没有存在违规吃喝,但在其忏悔材料中可以看出一个比较典型的问题,酒驾竟然是因为‘拉不下面子’!”梧州市纪委监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说,这种情况在当地查处的公职人员酒驾问题中比较突出,大多是家庭聚餐喝酒后亲朋好友的一句“没事,怕什么。”而为了不丢面子,依然选择酒后驾车。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印发《梧州市纪委监委关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筑牢作风保障工作方案》,结合整治违规吃喝行为,将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纠“四风”重点内容,列入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六项行动,精准发力、重拳出击,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跟进监督、严肃追责,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家风问题。


  “你酒后开车当晚是跟谁喝的酒吃的饭?”


  “家庭聚餐,喝了点酒,大家都说就这么点路,不会有事的……碍于面子,就把纪法都不顾了。”


  针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反映出来的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一方面加强与交警部门、公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形成监督合力,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露头就打”。另一方面,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召开专题警示教育、纳入各基层廉洁工作站开展宣传教育内容等方式,多措并举地强化以案示警和普纪普法教育,进一步推动改作风、带民风、树新风。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但有的公职人员仍然以身试法,这反映出干部纪法意识不强、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梧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家属不但没有在其酒后劝说不能开车,更有甚者还起哄、推波助澜酒驾行为的发生。


  在蓝天社区廉洁工作站举办的“好家风好家教——家庭助廉”主题宣传日中,廉洁工作站站长向广大社区群众发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倡议。“家属要成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监督员,要在其身边常念紧箍咒,防止家人出现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该廉洁工作站站长介绍,活动当天还发放了一封“抵制酒驾醉驾,从我做起”致家属的信,引导家属积极开展家庭监督模式。


  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上半年,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共立案182件,处分88人。


  “将严禁酒驾醉驾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公职人员,宣传教育到每一位公职人员家属。”梧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