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案件,持续时间长,涉及前任队长、43名在职在编公安干警及其亲属。按照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的要求,建议案件承办部门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并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都安县公安局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日前,河池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在委常委会上作出要求。
此前,河池市纪委根据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证实都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韦某和前任交通管理大队队长蓝某,均存在纵容家属利用其职务便利,以“入股”的方式违规运营摩托车监测站并参与分红等问题,交通管理大队42名干警也参与其中。
鉴于42名干警均能主动说明问题,积极动员亲属朋友在期限内100%上缴违纪所得,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河池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置,分别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韦某、蓝某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42名涉案交通管理大队干警进行了集体批评教育,并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我接受批评教育,决心纠正错误。作为一名人民交通警察,平时要求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但是自己却违反了党的纪律,确实不应该,归根到底还是政治意识不强,缺乏对党纪法规的学习,没能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往后,要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小事做起,从小节自律,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碰法律红线,不越纪律底线,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道德底线。”都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位干警在接受集中批评教育后进行了深刻反思。
家风是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此类违纪情况的发生,除了领导干部自身理想信念失守、“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规不正、家风涣散,不能严以修身,更不能严以治家。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对家属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甚至家属违规参与接受宴请、接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财物”等问题,河池市纪委及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和指导都安县政法系统以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着力点,聚焦政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纪律规矩、作风形象等方面问题开展“查共性、分领域、划范围、定岗位”的精准以案促改,要求公检法司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及“涵养廉洁家风深化以案促改”活动,推进系统施治。
“通过参加这次家庭助廉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干警家属,我要把好自己的‘廉洁关’并支持家人工作,为他们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在都安县公安局开展的家庭助廉活动中,一名干部家属由衷地说。
在河池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都安县公安局党委将全面涵养廉洁家风作为共性问题整改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廉洁家规家训进家庭、廉洁家书分享会、家庭助廉座谈会等活动,建立家风廉洁监督员制度等形式,有针对地改问题、补漏洞、建制度,引导全体干警和干警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大力倡导以德立家、以廉齐家、以俭兴家。目前,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九条,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工作十六条制度。
“把以案促改与党员干部廉洁家风建设结合起来,一起抓,抓出了成效。在良好家风的带动下,我们干警的作风也得到了提升,服务意识、纪律规矩意识也慢慢增强。”谈到此轮“涵养廉洁家风深化以案促改”活动带来的干部家风、作风改变时,都安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河池市纪委监委在坚持“逢案必改、因案制宜”的前提下,靶向“治疗”,精准施教,分行业、分领域、分对象开展以案促改,不断提高以案促改精准性、有效性。目前,该市纪委监委以乡村振兴、干部酒驾醉驾、换届选举、优化发展环境、“一把手”监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为着力点,先后组织政法、卫生、供销、民政、水利等系统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全市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督促案发县区、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444次,专项整改问题72项,督促建立完善制度19项。(河池市纪委监委)
编辑:凌嘉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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