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丨一灯一初心,新路新征程

2021年07月12日 15:36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朱德意

  两年前的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一年,我从校园走进机关,从一名大学生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感责任在肩、使命光荣的我,跟随着同事们一起,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亮剑执纪,看到了我们的党风越来越正、政风越来越清、民风越来越淳。

 

  在纪委机关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们纪委的灯。

 

昭平县纪委监委办公楼里亮起“加班的灯”。

 

  印象中,纪委的灯,是“加班的灯”。紧急任务要加班、执纪审查突破要加班、材料汇总上报要加班......从领导班子到普通干部,加班加点地干,已经成了工作的常态。我们的副书记莫县生,二十年如一日奋战在反腐一线,经常驻守在留置点靠前指挥而不辞劳苦;我们的党风室主任罗业维,忍受着与妻子常年两地分居的苦楚,坚守在监督检查的前沿阵地,为工作熬白了头发还一如既往兢兢业业;我们的驻村队员,脱下职业白衬衣,换上驻村红马褂,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战场上披星戴月、走村串户,挥洒着青春与汗水而无怨无悔。

 

  印象中,纪委的灯,是“探照的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总会有蛀虫蠢蠢欲动,纪委监委就是那盏刺破黑暗的探照灯,让蛀虫无处藏身。我们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在脱贫攻坚中守护好贫困群众的“奶酪”,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背后的“保护伞”……可以说,正是有了这一项项坚强的纪律保障,党和国家的政策才能够落地生根、有效执行。

 

  印象中,纪委的灯,是“指路的灯”总有人说,纪检监察不是请人“喝茶”就是处分人,干的都是得罪人的工作。但他们不明白的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目的不在于纠错不放,而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用好“四种形态”开展工作,为的,就是防止更多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及时把他们拉回正轨。不管是“加班灯”、“探照灯”还是“指路灯”,诠释的,都是我们纪检监察铁军的忠诚、干净、担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年,我从机关走进农村,从办公室走到田间地头,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一到派驻的走马镇庇江村,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灯。

 

夜幕降临,走马镇庇江村亮起的一盏盏路灯照亮了村民的“幸福路”。

 

  那时村里路灯少,一到夜晚,大家基本是闭门不出,整个村子显得安静又沉闷。到村后,我和村干部多方奔走,争取到相关项目,给村里加装路灯。现在,300盏太阳能灯已经逐步安装上了。一到夜晚,不少村民就聚在灯光下,拉家常、打篮球、跳广场舞。村里的夜晚慢慢变得和乡镇一样热闹起来。这时候,村民看到我们,都会笑着跟我们打招呼。我知道,村民的热情,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一盏盏明亮的路灯,不仅点亮了乡村的夜晚,更照亮了村民的幸福路。

 

  从纪委的灯到村里的灯,变的是空间位置,不变的是为民办实事的初心。其实,我们党一经成立,就是中华民族的一盏明灯。这盏明灯,不仅照亮了中国革命的道路,带领人民站起来;还照亮了中国发展的道路,带领我们富起来;更照亮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带领中国强起来!

 

  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年,乡村振兴开局年。新岗位新征程,我将以党史为源,不断汲取精神力量,坚守人民立场,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作为履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和使命,在新的征程上勇立新功!(昭平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