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最终拿回来了,真的非常感谢县纪委的同志!”马山县汽车总站的承包车主卢某握着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手并激动地说。
不久前,马山县纪委监委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件,称马山县汽车总站站长韦某、生产科科长詹某和财务科科长苏某,存在利用职权,扣留承包车主补贴资金的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该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并展开初核调查。
“请问你是什么时候购买的运营客车?”调查组的第一站便是找到举报人卢某了解情况,“购买这些客车得到过哪些补助?”
“我是2015年买的,2017年的时候,得知我买的车子可以获得油价退坡资金补助(即: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等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我就去汽车总站和负责人了解情况,后来也获得了‘部分’的补助款。”卢某说道。
“为什么只是部分?能把具体的情况和我说一下吗?”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继续问道。
“当时汽车总站告诉我和另外三个获得补助的车主,说我们的职务是挂靠在客运公司,所以要扣除20%的补助款返还给客运公司,只能发给我们80%的补助款,而且没有给到我们的20%补助款他们也要求我们在签领表上签了字。”
“那你同意他们这样做法吗?”
“当然不同意,但是不签字,他们说连80%也不给我,所以我只能签字了。”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卢某带着些怨气。
调查组通过实地调取客车管理制度、补助资金相关政策方案,与汽车站管理人员谈话核实以及查阅相关资金管理台账签收单等方式进行取证,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了水面。
“这两张资金发放表,你还有印象吗?”调查组工作人员拿着资金发放表,向该汽车总站站长韦某问道。
“是当时发放客车退坡资金时,我让生产科科长詹某制作的。”
“签领表上签领的资金都已经全部发放了吗?”调查组继续问道。
“......没有。”经过许久的沉默,韦某说出了实情。
“因为也没有文件规定这笔补助款应该怎么发,为了规避税收风险,我就和生产科科长詹某,财务科科长苏某‘通了气’,认为应该将20%的补助款先扣留在公司。”
......
经查,该汽车总站韦某、詹某、苏某在没有文件依据的情况下,违规克扣农村客运经营者的退坡补助资金,共计162180.8元。2021年4月,马山县纪委监委给予韦某等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马山县汽车总站将违规扣留的退坡补助资金162180.8元退还给相关车主。
目前,被违规扣留的资金已全部退还到位。
马山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截至目前,共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33人,结案54件。(南宁市马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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