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您家是贫困户吗?是否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田林县乐里镇纪委书记岑凤花到启文村华屯在一农户家门前督查暗访时问。
“2012年,我家得过危房改造指标,房子就在那边。”大叔指向不远处一栋三层砖混结构的楼房说。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督查组发现,这位大叔现居住的房子是两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前已经建好并居住,为什么在有稳固住房的情况下,他家仍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新房呢?
经查,大叔叫李某,曾任启文村村民委主任。李某时任启文村村民委主任期间,负责联系启文村华屯工作。2012年,李某以房屋紧张为由,想另选址再建一栋楼房,故以其母亲罗某菊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以其家旁边一层砖瓦结构小房子作为旧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条件。该小房屋原为启文村临时村部用房,村部搬迁后李某便购买下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材料均由李某自己填写,李某并未按规定程序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村级评议会议和进行公示,而是直接由包片村干部李某本人核实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后上报镇危改办。待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获批补助15750元后,李某出资推倒那栋小房子,重建一栋三层两开间砖混结构的楼屋。
办案人员带着相关材料找到李某,与其谈心谈话,宣传相关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在把握谈话“硬度”的同时,也传递了审查调查的“温度”。最后,李某承认其在有稳固住房不符合申请指标情况下,获得补助15750元的违纪事实。
“我清楚以我母亲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获取补助资金,多建一栋楼是违规的,都怪自己太贪心。我的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太对不起组织了,我很后悔。”李某说。
李某同志身为共产党员、时任启文村民委主任,华屯包片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骗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750元全部上缴国库。(田林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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