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访,我要来反映问题,今天有没有人接访啊!这事你们要是不管,我就要到中央上访去!”2020年10月的一个清晨,我刚到办公室坐下,就接到一名群众的电话,还没等我问清楚具体情况,来电群众就怒气冲冲地把电话给挂掉了。
“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我心里开始犯嘀咕。参加工作以来,虽然遇到过不少类似的情况,但我的心里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
一个多小时后,群众到了。还没等我开口问,他就情绪激动地讲了起来:“四个月了,都在推诿扯皮,他们这是典型的不作为!你们纪委处不处理?我看你们纪委跟他们一样,都是‘一丘之貉’!”
看到该群众正在气头上,我心知这个时候和他“以理搏之”,只会让矛盾更深,甚至进一步激化他的情绪。我给他递上一杯热开水,与他聊起了家常。半个小时后,他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开始一五一十地向我反映问题。
原来,来访人姓卢,今年56岁。2020年6月,他的妻子李某骑电动车接小孩放学途中,因路面不平而摔倒,导致李某头部受伤,小孩也摔成骨折,目前已花费了近十万医疗费。卢某难以承担昂贵的医疗费,因此想找到负责该路面维护保养的相关部门认定责任,索取部分赔偿。
“从6月份开始,我多次找北海市政管理局等部门反映,他们都让我找街道办,但街道办出具的《信访事项答复书》中又说不清楚这条路是谁负责保养的。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来找纪委。”老卢一边说一边摇头,垂头丧气地说,“就算没有经济赔偿,至少也该有个人站出来道个歉吧?”
对于这件事,北海市政管理局和街道办到底是如何答复群众的?相关部门究竟有没有不作为?我带着这些疑问,向室主任报告有关情况后,立马联系了市信访局、市政管理局和街道办的同志,共商如何为解决老卢“难事”。
“按照我们的规划,这条路一直以来都不是我们单位负责的,我们也已经建议他向街道办反映了。”市政管理局的同志表示。
“这条路虽然在我们这里有登记,但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知道这个事情的同志也都已经离开岗位甚至退休了,我们无从查证,没有电话,我们也联系不到知情的同志。”街道办的同志说,“而且我们也无法判定他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还是因为路面原因摔倒的,他也没办法提供证据,所以我们也没有理由对他进行赔偿。”
街道办同志的回复让我有点犯难,站在他们的角度来说,他们的做法似乎也不无道理。
但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我必须找到问题的“卡点”。
“确实如你们所说,这件事情站在你们的角度来说,你们确实也没有做错。但是我们大家要搞清楚,这条路有没有部门认领是一回事,谁来为这件事情负责是另一回事,我们要把这两件事区分开来!”事情不能半途而废,我继续耐心地发动大家,“大家有没有认识之前在街道办任职的老同志,看看能不能通过老同志,找到知情人。”
“我以前在街道办任职过,我可以联系一下以前的老同志,看看他们能不能联系到知情人。”市政管理局的一位同志表示。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经过多方协助,我们终于联系到了知情人,并且找到了修建此路和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公司。市信访局有关负责人当即要求街道办对原出具的《信访事项答复书》予以撤销,并作出新的答复意见。得知后,我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老卢。
“老卢,最近怎么样?上次的事情你去找那个公司没有啊?有没有得到赔偿啊?”过了两天,我打电话向老卢了解事情进展。
“虽然我没有得到经济赔偿,但公司向我和我的家人赔礼道歉了!上次上访时我态度不好,实在抱歉。”我能感觉到电话那头的老卢有些愧意。
“您可别这么说,干群一家亲,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呀!” 老卢的心事结了,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下来。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信访工作是架设在党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面对群众,我们要做的就是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即使是业务范围外的问题,我们也不能把群众一推了之、把问题一转了之、把答复一告了之,更不能对群众置之不理、弃之不顾。唯有这样,才能帮助更多的“老卢们”解决“难事”,看到他们的笑容和幸福。(北海市纪委监委)
编辑:严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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