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深化以案促改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0年12月25日 16:07

  “作为村干部,我对待工作不认真负责,不研究了解政策,导致问题的发生……”被处分后,南丹县车河镇八步村村委副主任陶玉坤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全体村干、支部党员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就自己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这是该县坚持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入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南丹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一案一警示”为抓手,打出警示教育“组合拳”,综合运用网络曝光、编印警示教育读本、违纪人员现身反思、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还原案件,剖析根源,震撼心灵。印发《关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 明确除案发单位必须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外,其他单位也要利用印发的通报案例开展常态化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指导作用,实现以案促改工作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将宣读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让宣读处分决定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课堂,处分决定书变成警示教育活教材。把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考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今年以来,共宣读处分决定90次,督促全县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20场次,5000余人次受到教育,精选103起县本级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充实到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以案促改,改是关键。2017年6月,该县供销合作社原主任王宁因贪污公款、滥用职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6月,王宁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

 

  王宁案发后,南丹县供销社的新领导班子以案促改,抓党建、整队伍,着力开展“党建供销”“文化供销”“家的供销”建设,并完善相关制度,做好供销预算审签。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逐步化解遗留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塑供销社新形象。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下发以案促改工作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针对典型案例中暴露出来的决策程序和管理上存在漏洞等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防治腐败。今年以来,共督促8个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排查廉政风险点129个,建立健全制度42个。(南丹县纪委监委)

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