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配备民生监督员 发现问题线索74件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0年11月19日 17:38

  “木格镇XX村原妇女主任杨某于2011至2014年间,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收缴上交国库。”


  “木梓镇XX村集体经济养鸡项目收入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存村级集体经济账户,陈某某作为村民合作社负责人,放任村集体经济项目坐收坐支,未对养殖场运作中的资金使用进行核算监督,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存在工作失职行为,2020年6月,陈某某被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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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生资金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发现问题线索,港南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予以通报曝光。


  去年以来,贵港市港南区纪委监委在该区村居配备了167名民生监督员,将民生监督与村务监督结合,监督视角对准基层“微权力”和“微腐败”,民生资金监督员通过入户走访核查、列席会议、参与“三资”监管、清算等方式,对本村(社区)民生项目建设、民生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发放情况,尤其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资金、农饮水项目、村集体经济等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从中发现、收集和上报有关问题线索,对村中项目资金使用、惠民资金下发等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的、公开内容不齐全等问题及时提醒、督促进行改正,对每一个民生项目、每一笔民生资金进行全程留痕、全程监督,确保惠农政策的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此外,民生资金监督员还承担正风肃纪再宣传、再监督职责,有效推动基层民生资金、项目有序运行。


  为更好地提升民生资金监督员履职能力,港南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选派民生资金监督员的实施方案》《村级民生资金监督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民生资金监督员管理、考核、奖励等机制。通过统一发放民生惠农政策手册、典型案例等方式提供监督业务指南,再由镇纪委书记“手把手”进行业务指导,逐步破解村级民生监督员“不能、不敢、不会”监督的瓶颈问题。


  2019年以来,该区民生资金监督员利用“靠前监督”优势,共开展入户走访危改户、低保户等400多户,查看项目100多个,发现问题线索74件,转立案38件,上缴违纪款近30万元,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决胜脱贫攻坚、维护群众利益提供了有力帮助。


  “民生资金监督员作为乡镇纪委的延伸和触角,更好地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选优配强这一支队伍,并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培训,实现监督全覆盖,让民生资金的运行更加阳光、透明,让基层‘微腐败’无处遁形。”港南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梁东表示。(贵港市港南区纪委监委 黄雪芳 林汉文 陈露)

 

编辑:陆蒙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