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四强化”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逐渐实现减存量、遏增量同推进。今年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置104人次。
强化责任落实。雁山区纪委监委把“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同落实、同促进、同考核。在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精准区分不同责任主体所担负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切实跳出“事后干预”的思维定式,注重打好监督执纪的“提前量”,当好拒腐防变的“敲钟人”。今年来,区委与各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状8份,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常态规诫。雁山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压实“两个责任”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方案,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逐级层层开展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来,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提醒约谈108人次。同时,雁山区纪委监委充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灵活运用到位,准确把握“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之间具体定性的衡量尺度,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思想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监督关口前移,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今年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75人次,占比为72.1%,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逐渐成为常态。
强化惩戒震慑。加大追究问责力度,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打虎拍蝇”一起抓,惩治腐败不停歇的决心一以贯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高监督执纪刚性,坚持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让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今年以来,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22人次,占比21.2%;第三种形态处置4人次,占比3.8%;第四种形态处置3人次,占比2.9%。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强化标本兼治。着力处理好“惩”与“治”的关系,通过“惩”的手段达到“治”的目的。雁山区纪委监委出台回访教育实施办法,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坚持惩处、教育相结合,定期开展回访教育,做好与本人、单位领导、干部群众等“三访谈”工作,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和面对处分,放下思想包袱,激励受处分人重燃工作激情,变“有错”为“有为”,营造“改了就是好同志”的良好氛围。另外,注重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区财政局等重要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发挥“治本”功能。今年来,共回访受处分人17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民主专题民主生活会6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3个。(桂林市雁山区监委监委 邹海燕)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