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区人社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召开滞留物品处置工作会议,形成处置会议纪要,及时做好滞留物品处置工作。” 近日,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做好民生领域滞留物品处置工作的纪检监察建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该区人社局开展滞留慰问物品清查整治工作。
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下沉社区调研时发现,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因长期居住外地、死亡、多次联系不上或者电话通知仍未领取等原因,导致慰问品滞留未及时发出,出现慰问品过期后仍然没有人领取问题,增加了基层负担,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浪费。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滞留慰问物品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民生领域资金(物品)专项活动的通知》,及时督促该区人社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对2017年以来滞留未发出慰问物品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共清查出滞留慰问券共计324张,价值共计11140元,滞留食用油558桶、大米16袋、大礼包411份。
在清理过程中 ,该区纪委监委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自查清理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坚决查处在处置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慰问品等问题。“根据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我们召集三个街道办事处人员开会研究处置滞留慰问物品,形成了处置会议纪要,对已过期的滞留大礼包411份全部退回厂家集中销毁并完善交接手续……制定了《秀峰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慰问品发放管理制度》,做到精准采购,确保及时发放到位。”该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开展滞留慰问物品专项清查行动,是秀峰区纪委监委深化民生领域监督检查“抓系统、系统抓”工作的重要举措,解决了基层对滞留慰问品处置难问题,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杜绝慰问物品因滞留过期导致浪费情况发生。
今年以来,秀峰区纪委监委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日常监督效果。制定《秀峰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建立“三书三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累计下发民生领域工作提醒书、整改通知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共8份,督促职能部门追回民生资金10.2万元,移送问题线索52条,查处民生领域不履职案件7件7人,进一步提升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效果。(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 阳文)
编辑: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