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健全正向激励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0年11月05日 11:16

  去年以来,宾阳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回访教育、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回访教育有温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方案和流程图,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纳入台账管理,积极开展案件回访教育工作,确保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现全覆盖。其中,科级干部由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进行回访;县直单位科员以下干部由该县纪委其他常委、委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回访;各镇、村委一般干部受到警告处分的,由所在镇纪委进行回访,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由联系片区负责人和所在镇纪委进行回访。回访结束后,将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整理成综合评价材料,向组织部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作为干部交流任用、年终考核的依据。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49名受处分的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澄清正名有力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审慎推进澄清工作,结合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群众口碑、一贯表现、举报动机等,综合作出调查结论。举报全部失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澄清。对诬告陷害行为人是党员、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属其他人员的,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19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为1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公开澄清。如2016年5月,蔡焕雄从邹圩镇调任大桥镇党委书记,商人彭某因利益得不到满足就多次向多部门“举报”蔡焕雄。直到彭某向纪委监委检举控告,事情才出现转机。经县纪委核实查证,发现举报不实,随即到大桥镇召开干部大会对失实问题及时给予澄清正名,及时为被诬告人员消除负面影响。     
   
  容错纠错有尺度。制定出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各级党委作为实施主体,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作为承办部门一体推进容错纠错。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8名干部受到了容错保护。如对2017年自治区在105个有脱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荣获非贫困县考核一等奖、2017年南宁市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工作中获得全市第一名成绩的县扶贫办原主任单松松在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给予容错免责保护。同时,通报了三起容错纠错典型事例,持续释放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强烈信号,有效解决基层干部存在的不愿担当、不敢担当问题。 (宾阳县纪委监委 廖伟均)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