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严把关口清单化 提升审理规范化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0年10月13日 11:29

  “对照移送审理要素审核清单,你们室的案卷还存在个别报告调查人员签字不全、部分书证未注明出处、书证材料有所欠缺等问题。请你们进行点对点、一对一及时补充完善。” 近日,天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纪检监察室移送的案子予以退回补充调查完善。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加强案件审理,提高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清单化“把脉”案情,严把证据链条,把好案件最后一道“关口”,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截至9月底,全县共审理结案112件112人,没有发生任何申诉改变原决定案件。

   

  坚持将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生命线。该县破除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影响,列出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纪法适用关等18项审核清单内容,重点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取证是否规范到位、证据链是否完整闭合、定性量纪处理意见是否精准,将重点审核与全案审理有机结合,该退补的必须退补、该退查的坚决退查,确保违纪违法案件所涉问题责任全部追究到位、处理到位,有效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效果。

   

  坚持推进以审促改相融合。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该县严格从实体和程序上加强案件审核,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常用文书式样要求,认真改进审理文书格式,对违纪违法人员的行为用更加规范的纪言纪语、法言法语来表述,尤其是对案件审理报告、审理谈话笔录、征求意见函、处分决定、纪检(监察)建议书、处分执行情况等文书进行了严格规范,并严格规范案件材料归档顺序,提高了案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同时,该县注重纪法融合,严格执行各项审查调查手段的审批流程、工作规程,始终坚持与刑事审判的证据要求和标准保持一致,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形成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有效及时衔接、审查调查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审查调查最后一道‘关口’,只有严格把好案件审理关,切实做到科学规范,确保精准审理,才能使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确保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天等县纪委监委 农世繁、赵彩金)

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