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川县纪委监委通过“四举措”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0件,检举控告类47件,采取现场、电话督办8件,向反映人反馈受理情况24件,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27.5%。
加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搭建与群众交流的平台,切实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采取“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市场)的方式,积极宣传中央、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工作重点及信访举报知识;同时,通过开展公开大接访,建立“信访小分队”深入基层下访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走访12个乡(镇)129个行政村,走访群众1500余人,发放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各类宣传资料1700余份,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完善机制,规范信访受理。根据新发布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制定修改了《灵川县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归口分流处理办法(试行)》《灵川县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反馈工作办法(试行)》,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接访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在县本级和各乡镇纪委群众来访接待室统一上墙,促进来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服务到位,提升群众满意度。
立足“四心”,优化接访服务。立足热心、诚心、细心、用心开展接访服务,做到认真倾听,细心观察,及时了解相关细节,捕捉问题关键,现场答复疏导。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告知信访人予以受理并按照程序转交处理。对属于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引导其到有处理权限的部门进行反映,把“为什么不受理”“应该到某部门反映”说清楚,讲明白,必要时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做好政策解释、法律普及、思想疏导工作。
闭环管理,提升信访质效。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把分流、办理、处置、反馈和归档五个环节,构建信访举报闭环管理机制,提高信访件办结率和查实率。对所有的信访件实行统一登记、归口管理、集中分流。对转办、交办的检举控告件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实时更新。压紧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坚决避免初信初访发展成重信重访;对实名举报的初信初访问题坚持优先办理,严格执行双反馈制度;灵活运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督办,重点做好办理进度缓慢、超期信访件的跟踪督办,督促各承办部门做到件件有着落,卷卷有底册。(灵川县纪委监委 吴春秀 涂川)
编辑: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