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7月31日,开发区拨付给你城区的扶贫资金仍有160多万元没有按计划使用出去,其中你们镇就有84.1万元仍未使用,主要原因是什么?”
“这个扶贫项目有没有走招投标程序?工程结算造价有没有请第三方进行审计?”
……
在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新乐村扶贫援建项目现场,督查组开门见山,针对扶贫帮扶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连续发问。
5月中旬,根据市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在2012-2019年期间,东盟经开区拨付给邕宁区的扶贫款项共计1000多万元,截至2019年7月31日,仍有160多万元出现沉淀、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对此,市纪委监委驻广西-东盟经开区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发区审计局、城农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赶赴对口帮扶对象——邕宁区,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开展监督检查。
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达项目点的方式进行突击暗访,重点围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聚焦扶贫项目资金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拨付不及时等7个方面问题,牢牢盯住项目资金使用中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检查组在结合邕宁区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和扶贫项目资金明细表的基础上,采取进村入户与账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实专项资金在拨付、发放、使用全过程是否规范。经过督查,共发现存在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缺乏、部分工程未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不齐全、未建立专账专户核算、扶贫资金在账上“睡大觉”等5个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后,督查组及时向对口帮扶单位反馈,并督促开发区财政局、城农局尽快出台开发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加强对基建项目的检查和管理,完善项目各项材料;设立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账户,实现专款专用,确保随时能全面监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及时跟进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长期滞留。
“下一步,我们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在开展监督检查中注重抓早抓小,确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地、安全使用,扶贫项目顺利实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驻广西-东盟经开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派驻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组 王好新)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