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以案剖析、以案教学  培养执纪审查“尖兵”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0年05月20日 17:48

  “大家好,今天我将结合我办案的心得,与大家共同学习《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六章‘初步核实’方面的内容,下面请看屏幕……”近日,玉州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一边操作电脑,一边讲解PPT画面的内容,纪检监察干部们在台下认真倾听,并不时低头写着笔记。这是玉州区纪委监委“主业微课堂”讲课现场的一幕。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案件办理瓶颈明显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创新培训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打造“主业微课堂”,开展以案剖析、以案教学研讨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

 

  集中剖析学习,强化内功修炼。活动采取以案剖析、以案教学研讨的方式,由富有经验的案件查办工作人员通过剖析研讨本级查办的质量较好或者存在问题较多的案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线索处置、调查谈话、证据收集、调查措施使用、提高案件质量等环节的把握运用,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积极查漏补缺,提升纪法水平。在培训活动中开展“答疑讨论”环节,深入查找纪检监察干部在审查调查程序、技巧和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盲点问题逐项研究,改进完善,不断优化工作方式,促进纪法水平和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双提升。

 

  加强后期指导,提升案件质量。活动后,通过片区联系指导的方式,强化班子领导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及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在制作笔录、撰写报告、卷宗归档等环节的跟进指导。采取培训后跟案专训的方式,强化对案件查办的工作指导,不断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不断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学习了理论知识之后,委机关领导还抽调我们参加专案工作,跟着有经验的老同志开展外查工作,让我们学会了谈话、询问、讯问、制作笔录……”从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抽调到该区纪委监委参加专案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
  

  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研讨剖析本级查办的案例6例,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期140余人,培训覆盖率达100%。活动开展期间,共解决疑难问题10个。(玉州区纪委监委 莫琼芬 苏彦)

 

编辑:廖斌